江苏出台机关食堂餐饮节约管理地方标准
人民网南京5月19日电 5月17日,江苏省《党政机关食堂餐饮节约管理规范》推荐性地方标准公开发布。在机关食堂餐饮节约相关领域尚无国家标准的情况下,该标准从党政机关食堂管理各方面和餐饮服务全流程提出了推荐标准,适用于江苏各级党政机关食堂。
该标准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江苏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常州市和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起草。要求食堂主办单位应明确食堂管理工作机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餐饮节约相关工作,通过优化餐饮生产工序、灵活用工、培训提升等方式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建立餐饮节约工作成效评估通报制度,规范资源消耗计量、监测、统计分析、评价和通报工作。
该标准梳理食堂餐饮服务全流程,从“食材采购与验收”“运输储存”“粗加工”“烹饪制作”“售餐供应”“餐厨垃圾回收”等六方面作逐一规定,以加强全过程厉行节约管理。例如,在食材采购与验收环节,明确了采购计划的制定应根据餐饮消费人数、食材属性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采购食材的种类和数量,控制采购成本。在运输储存环节规定要遵循先进、先出、先用、库存定量控制原则,确保食材在保质期内使用。在粗加工环节,要求推广一料多菜,在保证卫生安全的基础上,对食材边角料进行合理利用,防止浪费。烹饪制作中提出,每日开展菜品剩余量统计,可实行菜品末位淘汰制,根据菜品剩余情况及时调整菜单等。售餐供应中参照“小份菜”“半份菜”等经验提出,根据用餐对象需求,配置不同规格、不同份量、不同组合的餐品。在餐厨垃圾回收方面,明确了需要建立餐厨垃圾处置台账,对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称重登记、数据统计分析。
考虑到餐饮节约工作的政策性、规范性,该标准还明确了餐饮节约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方式,并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相关内容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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