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两项生态环境指标获得满分
近日,记者从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第1次新闻发布会获悉,乌兰察布市去年水、土、气3个重要的生态环境指标中水、土2个指标达到了100%,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去年该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0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9%,较2021年提高3.8个百分点;剔除沙尘天气影响,中心城区未发生重污染天气;PM2.5平均浓度由2021年的21微克/立方米降低为20微克/立方米。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岱海水质水量保持相对稳定,水面面积和COD、氟化物等关键性指标达到修编后的《岱海水生态保护规划》治理目标,5个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总体评价均达到Ⅲ类及以上,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制度基本建立,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在100%。
此外,该市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全市办理环评手续231项,办结率100%;全面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年核发排污许可证345张,同时成功入围国家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全年路检路查抽检柴油货车1859辆,遥感监测柴油货车40.3764万辆次,合格率98.4%;坚守生态安全边界,生态环境领域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全年受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964件,办结率100%;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专项行动,问题点位整改销号率达到98.4%;切实强化涉疫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等多项工作和指标取得了好的成绩。(记者 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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