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存量资产变发展“活水” 合肥发布10条举措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合肥市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提出1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激发投资活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支撑。
聚焦重点领域清单推进
《政策措施》聚焦交通、水利、市政、保障性住房、能源、生态环保、新型基础设施、仓储物流、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园区、低效土地等重点领域,统筹采用公募REITs、EOD、资产证券化、合作开发、兼并重组等方式进行盘活。
《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全市自然资源“一张图”成果,全面系统梳理本地本行业存量资产情况,汇总筛选出具备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市级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动态优化完善。
加大财税支持协同发力
《政策措施》提出,落实落细支持REITs等盘活存量资产有关税收政策,帮助重点项目实现资产盘活。对实施资产证券化、REITs(含扩募)的原始权益人,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我市项目建设的,比照企业首发上市给予奖补。通过改造升级并购企业存量资产实现产业链整合延伸的制造业项目,享受制造业贷款贴息支持。研究设立专项资金,对纳入市级台账并成功盘活的项目给予支持。
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盘活存量资产
《政策措施》提出,对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提出市属国有企业每年选择5个以上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存量资产进行盘活。
《政策措施》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引导回收资金扩大投资
《政策措施》指出,要引导回收资金再投资。引导回收资金助力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纳入国家及省市“十四五”规划的项目,引导回收资金主要用于新项目建设,在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专项债安排时给予倾斜支持。同时坚持法治化原则,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新项目配套融资支持。
我市还将整合平台功能提升能级。坚持“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以小促大”,加快推进市、县平台公司整合,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打造一个总资产50亿元级以上综合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同时增加平台资产规模和现金流,在理清权属关系的前提下,按照“应划尽划”原则,通过向平台公司划转资产所有权或者注入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方式,整合分散运转的各类存量资产,优先选择部分现金流比较充沛的项目进行盘活。(记者 潘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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