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试推双保险机制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住宅工程质量问题
人民网北京5月25日电 (李博)北京市通州区住建部门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日前在全区试点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双保险机制,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项目(含部分已开工建设项目)均可享受“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护航。此举旨在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双保险机制”,是在现有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基础之上,引入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通过“保证保险+缺陷保险”的双保险机制,创新打造副中心住宅工程质量“分时分段多层保障体系”,实现住宅工程潜在质量问题高发时段,也就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随后最长12年保险理赔延长覆盖。
住宅工程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由工程参与方进行投保,进入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Technical Inspection Service,简称“TIS”)服务期,该机构由保险公司委托,对被保险住宅工程项目潜在的质量风险因素进行辩识、评估、报告,以降低质量潜在缺陷出现频次,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质量事故发生。
在保证保险覆盖期内,业主向建设单位提出房屋质量缺陷咨询、投诉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约定要求施工单位履行维修义务。如施工单位拒绝或无法履行义务,由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第一时间聘请第三方维修机构进行维修,确保业主咨询、投诉及时解决。事后,建设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启动保险索赔程序,由保险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之后可根据质量责任通过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向施工单位追偿。通州区住建委表示,这项机制可倒逼施工单位提高质量意识,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水平。
在缺陷保险覆盖期内,业主发现潜在质量缺陷问题后,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或获得保险公司授权的物业公司、建设单位报险。保险公司经查勘确认为保险责任后,进入理赔流程,向业主赔偿损失金额或派遣第三方进行维修。通州区住建委表示,通过引入缺陷保险,可为质量问题提供快速维修及赔偿保障,确保业主权益最大化。
通州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我们通过试点,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险与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品质提升、工程质量保修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健全通州区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控体系,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住宅居住品质。”
通州区住建委表示,接下来将加强监督指导,对于TIS机构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督促企业予以整改。区住建委在受理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申请后,依法加快审批时限,全力保障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开工。
保险公司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激励约束作用,依据企业施工质量水平及保修期内出险频次等动态调节保险费率,以市场化手段倒逼企业更加注重施工质量把控,强化维修维保履约。
名词解释: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简称“保证保险”),由住宅工程施工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出现的因承包人(施工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义务而给发包人(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履行赔偿义务。其最低基础保费为5万元,承保50万元保险责任,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简称“缺陷保险”),由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10年,保温和防水工程为5年。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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