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6月底前完成汛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人民网太原6月7日电(记者麻潞)今日,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山西省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市人民政府、相关成员单位在6月底前全面梳理责任区域内汛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治理、应对等方面短板弱项,制定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防范地质灾害发生。
山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对已纳入地质灾害隐患库的隐患点,要加大监测力度,落实监测数据分析制度,掌握形变现状及趋势,防患于未然;对已确定的风险区域,要加密巡查、走访,掌握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因素,通过警示、封控、排危除险等措施,降低灾害风险;对既未纳入隐患点、也未纳入风险区的部分高陡边坡、高山峡谷,要明确排查责任,督促排查治理工作落实。
要做好高位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把沿山公路、削(坡)山建楼(房)、依山而建的厂矿企业的办公、住宿区域、旅游景点等作为排查对象,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遥感、无人机侦测、派员核查、专家评估等手段,弄清山体高位地灾风险,确定相应防范应对措施。对于山体下有人员长期工作、居住或经常性有人聚集、风险程度较高的高位地质灾害风险,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对于风险较大,巡查、监测、排危除险等不足以管控风险的高位隐患点,该治的要治、该停的要停、该封的要封、该搬的要搬,防范高位地质灾害发生。
同时,要扎实推进地质灾害应对准备工作。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签订区域(县与县之间)地质灾害救援联动协议,建立区域内可调度大型救援装备台账。隶属省级管理的公路、水库、矿山、旅游景点等单位,要加强同当地应急部门的联系,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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