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细化巡察整改责任 挂图作战一盯到底
吉林省长春市委开展基层治理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在二道区发现群众普遍反映便民服务中心数量少、距离远,办事不方便等问题。巡察组随即将此作为立行立改问题移交给二道区委,同时抄送长春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立即跟进监督,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二道区委收到该问题后,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求区政数局作为牵头部门将其列入重要整改事项立行立改。二道区通过整合资源,在全区52个社区(村)建立便民服务站,打造“村社一站式服务平台”,着力破解居民办事距离远、街社两头跑难题。
长春市委巡察办细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结合实际,明确由市纪委监委负责全面监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由市委组织部重点统筹监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的整改,由巡察办承担统筹督促责任。为破解以往监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责任不清、衔接不畅的问题,根据该市纪委监委各部门(机构)职能职责,制定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等任务清单,将监督责任、监督任务压实到相关部门(机构)。
巡察整改方案是整改工作的“作战图”,整改要取得成效,从这一环节就要做实做细。按照任务清单,该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对整改落实方案进行“三方联审”,在综合研判基础上,对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进行全要素“同审”,汇总意见建议后书面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切实提升整改质效。
为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改到位,集中整改结束后,长春市委巡察办和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联合牵头,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调研督导,既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际情况,又看党委(党组)抓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对21个问题完成立行立改。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制发整改督办函,由该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负责持续做好督办问题的跟踪问效,及时梳理共性问题,制发整改建议书,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系统治理。
十四届长春市委第一轮巡察共反馈问题1237个,截至目前,已对1120个问题完成整改,完善制度564项,挽回经济损失3227.7万元,问责17人。(郑涵 赵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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