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更趋规范
2023年以来,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推进全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切实保障特困群众利益,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组织督导检查97次,发现问题133个,已整改122个,正在整改11个。
作为政府兜底保障对象,接受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是最弱势的社会群体之一。据悉,宁波市参加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2100余人,分别供养在122家机构。宁波市纪委监委根据主题教育要求,坚持以学促干,强化主责主业,牢牢把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个根本落脚点,把“特困供养机构管理”列为2023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的10个项目之一。
“从之前的规范性文件执行和实地走访情况看,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对特困供养工作还不够重视”“基层特困供养机构的规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费要保证足额使用”……专项治理启动后,宁波市纪委监委先后多次牵头组织审计、民政、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打破信息壁垒,梳理发现问题,分析背后成因。宁波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对两家市级特困供养机构——市社会福利院和市精神病院进行“蹲点”调研监督,通过“贴身监督”发现问题9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两份。宁波各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通过查阅业务档案、数据比对和实地走访等形式,严查细纠资金使用不规范、供养政策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其中,海曙、鄞州、北仑等地纪委监委还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以列席会议、谈心谈话、抽查检查等方式,着力做实嵌入监督、全程监督。
为破解基层人情障碍,防范化解“纸面整改”,宁波市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会同市民政局对纪律检查建议书与相关问题整改提示单的执行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和督查评估,动态跟踪治理进度,实时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与特困供养机构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同时,宁波市纪委监委坚持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督促民政部门修订完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档案目录、救助供养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推动特困供养机构规范运营经费管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和护理费执行、食品和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保障特困供养对象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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