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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3-07-08 12:36:00来源: 内蒙古日报

  7月7日16时,自治区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命令,全力应对暴雨天气过程。

  受东北冷涡持续影响,7月7日至10日,内蒙古东部将有明显降水天气过程,锡林郭勒盟东北部、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等地的部分地区可能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局部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大降水区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级风险较高。

  根据上述情况,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网络处、科技与预报处、人影办等立即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相关盟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切实加强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

  7月7日17时起,自治区气象局进入防汛气象服务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记者 石向军)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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