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后的饮水安全,该如何保障
原标题:洪涝灾害后的饮水安全,该如何保障
河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处长张凤泉解析——
洪涝灾害后的饮水安全,该如何保障
如何保障洪涝灾害后的饮水安全?8月5日,河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处长张凤泉接受了笔者采访。
洪水过后,灾区水源中的泥沙量增多,水质浑浊度随之提高,同时,受人畜粪便、垃圾等污染,各种杂物进入水体,极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张凤泉认为,应有序开展灾区饮水安全评估。有关部门要对水源附近的人畜粪便、垃圾等情况进行排查,评估水源是否被污染或存在污染风险。同时,对供水设施的净水工艺、运行、构筑物及供水管网进行水质风险评估。发生水淹、过水的村庄,要全部纳入检测范围。
此外,要做好环境清淤消毒。各地应及时修复被洪水淹没的公厕、垃圾收集站点等设施,并进行消毒处理。因洪灾致死的家畜、家禽等动物尸体要通过掩埋或焚烧等方式,及时清理。
“在难以就地获取合格饮用水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张凤泉介绍,受灾区可根据灾害情况,按瓶(桶)装水、临时处理设备出水、消防车送水的顺序,选择应急供水方式。另外,如果条件允许,家庭可以对污染较轻的水源或山中溪流、河水采取沉淀、过滤和消毒等自制简单处理方法来解决饮水问题。
“各地还应注意饮用水水源的选择与保护。”张凤泉提醒,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受到破坏或污染严重时,应立即选择新的水源地,建立新的取水口。被洪水污染的水井应立即停止供水,经彻底清洗消毒恢复灾前状况后方可恢复供水。受污染轻的井水经消毒等处理后,可作为饮用水水源,同时要对水源井进行防护。
此外,洪涝灾害期间,运转正常的自来水厂应根据水源水质变化情况,及时使用或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保证出厂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受灾区域要提倡喝开水、不喝生水,并做好饮水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记者苑立立 通讯员任文厚)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