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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24条措施 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要素保障

发布时间:2023-08-07 11:26:00来源: 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8月4日电(记者段思齐)近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提升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效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用地要素支持保障、优化简化用地审查报批要求、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和流程及提升用地服务保障能力5方面,推出强化要素保障提升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效能的24条硬措施,确保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早日落地见效。

  《通知》提出,要支持重大建设项目申请先行用地。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省级高速公路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确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申请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用地预审控制规模的30%。先行用地批准后,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加快项目正式用地组卷报批,确保一年内提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

  《通知》提出,要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按照供地即可开工的原则,鼓励支持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探索“标准地”出让制度向开发区外扩围、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扩建、向“标准化厂房”延伸。根据产业政策、企业生命周期和产业发展趋势,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内鼓励产业用地以“标准地”+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

  此外,《通知》明确强调,各地要坚决遏制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违法用地,督导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用地,并依法处置已形成的违法用地,坚决遏制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已建、在建项目违法用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完成现行标准征地补偿的同时,需按照有关要求和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从重处罚。如存在违法违规建设涉及破坏生态环境、森林草原湿地或违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等问题,在用地报批时必须取得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林草部门对相关处理情况的意见。对已通过预审且用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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