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即时新闻 > 地方

贺兰山:层林叠翠 松涛阵阵 雪豹重现

发布时间:2023-08-24 16:06:00来源: 内蒙古日报

  一大早,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哈拉乌管理站副站长李东吃过早餐,就和几名同事驾车颠簸在崎岖的山路上,开始了一天的贺兰山巡护工作。车辆穿行山道林间,不时惊起栖息于此的各种动物,空寂的山谷绿意盎然,鸟鸣声不绝于耳。

  “我在贺兰山工作36年了,对贺兰山特别有感情,每次巡山,看着漫山遍野的云杉和茂密的植被,心里格外高兴。”36年来,李东与贺兰山的山水、动植物为伴,见证了这座“母亲山”的生态变迁。“近年来,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得特别好,每年林源不断向前推进,沟谷地带覆满了植被。生态好了,动物种群密度也增加了,它们的活动区不断扩大,巡护时,经常能看到成群的岩羊和马鹿在保护区内觅食。”李东深有感触地说。

  记者顺着林间小道攀上贺兰山高处,登高俯瞰,映入眼帘的是绿水青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群山草木青翠欲滴、空气清新怡人,山间层林叠翠,松涛阵阵,绿色植被在蓝天的映衬下随风摇曳,恰似一幅多彩的水墨画卷,横亘于天地之间。

  据了解,贺兰山是阿拉善的“母亲山”,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拥有天然次生林58.2万亩,是内蒙古西部最大的天然次生林区,也是我国西部重要的天然生态屏障,其生态环境直接影响黄河、宁夏平原、河套平原及西北、华北地区的生态安全。20世纪80年代,由于过度超载放牧,贺兰山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林草植被明显退化,水土流失严重,周边生态环境遭到污染。

  为了彻底解决贺兰山生态持续退化恶化的局面,1999至2001年,阿拉善盟在缺少专项资金支持的情况下,自筹资金,组织实施贺兰山退牧还林还草工程,将长期依赖贺兰山放牧的1043户4300名牧民搬迁转移,退牧牲畜23万头(只),拆除房屋369处,并在保护区外围拉设115公里网围栏,保护区实行全面禁牧。从此,贺兰山得以休养生息,自然生态逐步恢复。2000年之后,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启动,阿拉善盟毅然停止了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天然林抚育间伐和木材销售,围绕贺兰山生态保护建设目标,突出资源管理、森林防火、环境治理、科研监测几个重点全面开展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贺兰山不仅是一座富饶的动植物资源库,还是一座“遍藏乌金”的宝库。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贺兰山大规模开采煤炭,保护区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针对贺兰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阿拉善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从2016年起对贺兰山保护区及周边环境采取一系列整治行动,对保护区内14家工矿企业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拆除了保护区内5家煤矿、2家石灰岩矿、1家天荣矿泉水矿、1家水泥厂和5家洗煤厂的全部生产生活设施设备,共拆除各类建筑物4万余平方米、采挖坑回填300余万方、渣台覆土治理180余万平方米,永久性封闭煤矿井硐17处。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采取拉设网围栏封闭治理区进出口道路9300米,还在矿区播撒草籽植被恢复1万亩。

  经过一系列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贺兰山生态环境逐年恢复变美,林草植被自然更新能力不断增强,野生动物群落逐年复壮。

  “近年来,管理局通过设立植物固定监测样地、开展科研项目、强化科研监测,不断加大贺兰山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张宝军告诉记者。目前,保护区共有4个管理站,28个管护站,每月深山巡查不少于3次,浅山巡护不少于6次,各工作站、管护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护区内实现了73年来没有较大森林火灾发生。

  “随着贺兰山环境逐步变好,吸引了很多鸟类来安家,为此工作人员专门搭建了人工鸟巢。现在,保护区内1万多个鸟巢里,60%以上都有了‘主人’。”张宝军说。

  阿拉善盟通过持续对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面推行禁牧、实行生态修复、加强森林防火、加强科研监测监管等多项措施,生态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据介绍,如今的贺兰山,森林覆盖率由保护区建立前的31.6%提高至57.3%,森林面积由36.8万亩增加至58.2万亩,林区植被覆盖度达到80%,森林蓄积量达290余万立方米,山涧明流由13条增加到21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数量稳中有增,绝迹半个多世纪的雪豹重现贺兰山。

  “下一步,我们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目标,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大贺兰山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积极推进贺兰山生态廊道和贺兰山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抓好森林防火、强化资源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加大科研监测、争取项目建设等工作,推动贺兰山生态保护建设高质量发展。”张宝军表示。(记者 刘宏章)

(责编:李文治)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