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贸区24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
记者7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江苏自贸试验区自2019年8月设立以来,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累计探索形成制度创新成果279项,其中24项在全国复制推广、8项在国家部委完成备案、120项在省内复制推广。
我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推动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在推动制度型开放方面,对标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DEPA(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探索高水平制度型开放38项政策措施,聚焦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公平竞争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省政府制定出台推动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17项政策措施。
推动开放与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做强创新链、做优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在科技和产业创新方面,累计部署实施90余项重点研发项目、49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突破了一批重大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4000家;获批建设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方面,南京片区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苏州片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纳米技术应用以及连云港片区新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迅速。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放管服”改革方面,江苏自贸试验区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积极探索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一业一证”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放权赋能方面,我省先后分两批赋予自贸试验区303项省级经济管理事项,总体承接率达95.7%。
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我省支持3个自贸试验片区开展差异化探索实践。南京片区聚焦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落地基因与细胞实验室等一批高水平创新载体,加快建设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苏州片区围绕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厚植中新合作优势,大力培育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加快打造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开放与创新、创新与产业实现深度融合。连云港片区加快建设亚欧国际重要交通枢纽,建设连云港港国际枢纽海港,提升中哈物流基地、上合组织物流园、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东门无水港建设水平,打造国际班列连云港品牌,“一带一路”交汇点重要支点功能不断完善。(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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