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深化自我革命 涵养廉政生态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优势,一部中国共产党史就是一部党在自我革命中实现发展和超越的奋斗史。腐败是政治之癌、国之大患、党之毒瘤。反腐败是党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反腐败斗争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与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和人民幸福。只要存在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用最坚决的态度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最彻底的斗争,将反腐败斗争推进到前所未有的新阶段,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书写了反腐败斗争的历史新篇章,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但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继续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必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涵养清廉政治生态。
自我净化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问题导向是认识和化解各类矛盾的突破口。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就在于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始终牢记党的初心使命、性质宗旨,勇于直面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较为普遍、贪腐程度触目惊心的腐败形势,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党中央坚持目标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持镜自检、靶向治疗、精确惩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党中央从整治“四风”问题入手,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对重点领域系统性、行业性、地域性腐败积弊集中整治,对权力与利益交换、与家族结盟等腐败现象深挖彻查。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部署“天网”行动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十八大到二十大期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553名中管干部,含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61人,中央纪委委员18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64.8万件,处分452.9万人,含各级“一把手”20.7万人,含厅局级干部2.5万多人、县处级干部18.2万多人,移送检察机关14.5万人;查处行贿人员6.3万人。追回外逃人员10668人,“百名红通人员”有61人归案。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十九大期间,8.1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钉钉子精神坚决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有效清除了腐败存量,有力遏制了腐败增量,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威慑力基本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
自我完善要强化制度反腐,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对于反腐败斗争而言,制度建设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腐败现象的滋生与蔓延,与权力监督制约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密切相关。只有制度健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新时代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制度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制度建设贯穿反腐败斗争全过程,与时俱进建章立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查找制度和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推动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完善公职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扎细扎密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坚持党规国法并用,以党规国法厘清权力边界,强调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行政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手段综合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完善党内相关法规体系与反腐法律体系建设,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多部党规国法,建成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优化的制度有机体,实属“党的历史上制度成果最丰硕、制度笼子最严密、制度执行最严格的时期”。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制度体系及其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自我革新要知常明变,重在守正创新。“知常明变者赢,守正创新者进。”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守正就是坚守党的初心使命、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同腐败现象水火不容,对腐败问题必须重拳出击、亮剑严惩、靶向整治。创新就是要以新的理念、思路、举措和办法处理好治理腐败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中国共产党历来勇于以自我革新的实际行动开创事业新局面。新时代以来,党中央科学研判、精确把握腐败现象的新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不断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破除反腐体制机制桎梏,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与新要求作出精准判断和战略部署,持续推进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秉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全周期监督管理,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同时发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步推进。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用好巡视利剑和问责利器,着力提高对新型腐败、消极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惩治能力。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监察法、国家监察官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有效运用大数据,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拓宽反腐举报渠道,将信访举报与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举报同步推进,发展“指尖”举报新通道。通过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创新完善了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实现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
自我提高要提高治理腐败效能,重在提升反腐能力。面对腐败现象的阶段特征和发展趋势,要持续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把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腐败效能。新时代以来,党中央直面腐败,保持反腐“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坚持严的主基调,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增强依法反腐能力,依纪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更加注重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提高全党全国反腐定力,教育公职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慎独慎权慎微,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营造崇廉拒腐氛围,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十九大至二十大期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嫌贪污贿赂犯罪7.4万多人,其中首次贪腐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前的占48%,首次贪腐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的占11.1%。中央纪委联合国家统计局2022年的调查结果显示,97.4%的群众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卓有成效,该比例相较于2012年提高了22.4%。这充分表明治理腐败效能明显提升。日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愈发健全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与空前的反腐力度有力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有效净化优化了国家政治生态,明显改善了党的执政形象,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情国情处于深刻变化中,“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四风”顽疾“七个有之”将长期存在,反腐败斗争事关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是一场必须打赢的重大政治斗争。行百里者半九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全党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深刻把握“四个任重道远”,加强完善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推动完善自我革命制度体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继续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巩固不敢腐,促进不能腐,强化不想腐,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只有解决好一党长期执政下自我监督这一世界性难题,才能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才能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推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如期实现!
(作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中农业大学分中心研究员、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武汉晴川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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