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无锡苏州宿迁等地
人民网南京9月19日电 18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了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等16大类食品575批次样品。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6大类食品15批次被检出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无锡市梁溪区李记锅锅香餐饮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苏州市昆山市花桥镇如之意蔬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宿迁市洋河新区好买购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宿迁市天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卤鸡腿,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连云港市东海县刘一手火锅店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郎溪县润福尚商贸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慧婷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常熟市辛庄镇华兴香食品厂生产的紫米面包,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盐城市大丰区郑家牛肉汤馆使用的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艳艳海鲜商行销售的石斑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标称徐州市团结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咸酥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淮安市淮安区铭红雅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宿迁市朝阳新城农贸市场张成霞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南通市如东季顺年商行销售的标称兴化市华洋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无锡市新吴区牛一手火锅店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和之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特价花生(炒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徐州市铜山区卫兵鸭血粉丝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通报显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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