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
原标题:河北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
河北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技能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10月7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四个方面18条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依法规范安全培训行业秩序,严格考试管理,强化安全培训监督执法,狠抓安全培训质量提升,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意见》坚持需求导向、便民高效、依法监管的原则,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全省安全培训市场供给,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考试管理体系,落实全员安全培训责任,丰富在线培训载体,为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安全培训服务,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实行培训机构社会化,实行“一网通办”,简化安全培训机构申办报备程序。扩大培训机构社会来源,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在师资力量、场地设置、设备配置等方面的优势,支持鼓励大中型企业和院校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业务,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安全培训中心。加大对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大高水平师资引进力度,对职业院校相应专业教师可直接纳入全省教师库管理,充实安全培训师资力量。建立培训机构评级管理制度,实行培训机构评级管理,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每年对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加强安全生产考试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考试管理体系,统筹优化考试点布局建设,构建以学员为中心的“一站式服务”管理机制。实施焊工作业人员实物实操考试,各特种作业考试点均要配备满足考试需要的实物焊机等实际操作设备,对达不到实物实操要求的停止其考试业务。严格安全生产考试管理,加强专兼职考务人员队伍建设,实操考试考评员不得兼任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教师,主考官要从市、县监管执法人员、考试中心工作人员中选任。加强考试保障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全部使用国家题库,进一步完善冶金、建材、有色等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考试题库建设。
着力加强从业人员全员教育培训。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分专业、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培训便民“中介超市”,在现有安全在线学习平台基础上,在全国遴选更多优秀平台提供给培训机构和企业自主选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政策宣传,建立安全培训宣传矩阵,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宣传安全培训政策,扩大群众知晓度,指导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参加培训。建立安全培训警示台,选树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督促引导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依法依规组织培训考试。
加强全省安全培训考试监管。严格履行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把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考试机构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推行建立“逢查必考”制度,核查“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持假证上岗行为,对涉嫌造假的相关人员要移送公安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培训全流程监管平台作用,加快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全流程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备案业务全部网上办理;试行“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纳入平台监管,实现“五全”(即全程留痕、全程监管、全程追溯、全面覆盖、形成全量数据资产)监管目标。建立培训、考试机构动态监管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安全培训、考试机构进行综合评估、通报公示,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安全培训、考试质量效果评估差的要调整评级;对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培训机构、考试点实行退出机制。(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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