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破坏耕地“挖大坑”说“不”
原标题:河北对破坏耕地“挖大坑”说“不”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河北对破坏耕地“挖大坑”说“不”
从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土地利用监管力度,河北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挖坑取土攻坚行动,严查以土地流转和开发工程项目等为由擅自在耕地上挖坑取土等行为,杜绝“挖大坑”现象发生。行动时间持续到今年年底。
“攻坚行动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认定的耕地为基础,对2020年1月1日以来擅自在耕地上挖坑取土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攻坚行动的主要任务有全面排查摸底、开展集中整治以及健全管理规定三方面内容。其中,在全面排查摸底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利用2023年上半年国土变更调查监测数据,提取下发疑似问题图斑。同时,各地逐宗实地核查认定,结合日常巡查、信访举报、媒体反映等,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摸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
攻坚行动将重点聚焦通过土地流转、非法买卖土地等方式擅自在耕地上挖坑取土、卖土获利、严重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对在历史上取土形成的大坑继续深挖、扩挖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各地对排查发现的非法挖坑取土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复耕到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查处整改情况还需于12月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省自然资源厅。
此次集中整治不分阶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查处整改、填坑复耕。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充分论证,以耕地进出平衡方式整改。此前取土形成的大坑且“三调”不是耕地、具备复耕条件的,也要填坑复耕;不具备复耕条件的将设定隔离区和警示标志,严防继续深挖扩挖,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并因地制宜开展恢复整治。
据介绍,省自然资源厅将成立督导组,通过实地督导检查,对存在虚报瞒报漏报、执法不严、整改不力等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置、从重处理。同时,该厅坚持既查事又查人,严查基层日常监管缺失、执法不严不实等问题。(记者苑立立 通讯员姜慧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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