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天津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达1522亿元
人民网天津11月25日电 (记者唐心怡)记者从11月24日天津海关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1-10月,天津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1522.1亿元,占天津市外贸进出口总值的22.9%。
据介绍,近期海关总署推出的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16条措施,涵盖了加工贸易从“前期备案”到“中期生产销售”到“后期核销核查”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管理,重点围绕企业关注的业务办理时限及准入门槛等问题,推出了包括“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优化加工贸易成品出口退换管理”“拓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适用范围”“实施‘保税+ERP’监管改革”“加大对中小加工贸易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支持加工贸易新兴业态发展”“推进智慧保税监管系统建设”等一整套政策“组合拳”。
会上,天津海关副关长郑德武介绍了天津海关落实《海关总署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情况和相关工作安排。他表示,天津海关积极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各项措施落实落地。首先,天津海关积极参与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试点工作,为推动改革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贡献力量;主动承接“保税+ERP”监管和开展单耗管理等相关改革事项,丰富了智慧海关建设的应用场景。其次,丰富宣传方式扩大政策知悉范围。依托“海关—企业家沙龙”等平台,讲解相关改革措施及成效,扩大改革措施影响力。今年1-10月份,天津市新增3家企业集团享受集团保税政策,成员企业7家。现有适用集团保税政策的企业集团数量同比增长60%。最后,精准服务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开展“送政策上门”,深入辖区企业送政策、听意见、解难题,对企业、行业协会面对面加强改革措施宣讲,针对性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
“‘保税+ERP’监管模式是智慧海关建设的应用场景之一。天津海关作为试点海关之一,已经接受两家企业申请,实施了‘保税+ERP’监管模式。针对实施‘保税+ERP’监管模式的企业,推出了取消入库核准、简化核注清单修撤业务单证、优化企业‘分送集报’业务担保模式、降低核查频次等一系列便利化措施,进一步释放了改革红利,助力企业发展。”天津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处长王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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