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一市签署《加强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备忘录》
12月17日,在生态环境部统筹指导下,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以下简称“六省一市”)在西安签署《加强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约定,六省一市将共同加强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强信息交流,建立轮值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轮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协同合作相关事项。推动共商共治,针对生态保护修复监管领域跨区域问题,及时共商共治,推进跨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科学决策,实现秦岭生态保护“一盘棋”。推进数据共享,整合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数据资源,推动六省一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节点)互联互通,推动建立秦岭生态保护监管协作网络。加强科技支撑,针对秦岭地区关键生态问题,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基础专项研究,组建秦岭生态保护专家委员会,建立科学有效的科技决策咨询制度,支撑秦岭生态保护修复。
《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六省一市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协同合作,切实推动秦岭地区生态保护迈上新台阶。(申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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