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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12-22 11:36:00来源: 人民网-山西频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任重而道远,山西省检察机关责任在肩。

  自今年山西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置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局大势,充分发挥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统筹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护航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对企业来说,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而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

  据介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山西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举措》,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明确22项重点任务,制定36项工作举措,确定了统筹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合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思路。

  建立涉企案件“三个必须”专管机制,即对受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必须规范“标记”、对涉企刑事案件必须进行办案经济影响评估和办案风险评估、对涉企刑事案件必须由院领导审核把关,以提高检察办案质效,规范检察办案行为。

  在全省部署涉民企经济犯罪“挂案”专项清理、涉企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检察专项行动、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监督专项行动、涉企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涉企行政监督专项行动等10个专项行动,确保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安全稳定、不断优化。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山西省检察机关坚持立足主业严惩犯罪,当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康发展的“守卫者”。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案件166件229人,起诉235件509人,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95件1059人,起诉1143件1971人,起诉企业“内鬼式”职务犯罪99件132人。

  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当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向好的“保障者”。

  ——加强涉企案件刑事检察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切实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案件有案不立、违法立案、指定管辖不当和久侦不决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损害营商环境的案件。今年以来,依法监督立案38件,监督撤案51件。

  ——加强涉企案件民事检察监督。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监督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涉民企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案件,对涉企民事监督案件依法受理、优先办理,优化办案流程。今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97件,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162件。深化涉企民事执行监督和错列失信被执行人监督专项行动,聚焦执行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标的执行、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突出违法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有效推动民事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今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5件,提出检察建议115件。

  ——加强涉企案件行政检察监督。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重点开展涉企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妥善办理涉企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领域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坚持“一案四审”,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并跟踪督促。重点开展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对因法院行政裁定错误或者不当,执行活动中违法采取执行措施,或者因行政机关行政处理决定错误、不当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监督。今年以来,共办理涉企行政监督案件147件,提出检察建议86件,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案件49件。

  ——加强涉企案件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深入推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紧盯汾河水污染治理、助推一泓清水入黄河”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公开发布8件典型案例,以提高企业生产经营中依法取水、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统筹兼顾公益保护和企业发展,灵活采取公开听证、磋商、联席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可持续发展,共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624件。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是山西省检察机关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路径的有力抓手,有利于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山西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山西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严惩涉企犯罪,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改革深入,助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为山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以法治环境的“蓝天白云”,涵养营商环境的“绿水青山”,必将收获山西高质量发展的“金山银山”。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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