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台29项具体措施支持内蒙古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近日,民政部印发《支持内蒙古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出台29项具体措施,从政策、资金、项目方面细化实化对内蒙古的倾斜支持举措,明确优先在内蒙古开展改革试点、探索实践等任务,在政策措施、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加强指导,助推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在民政系统落实落地。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宏表示,《具体措施》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着眼推动内蒙古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从推进精准兜底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巩固提升社会事务服务能力、发挥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作用、持续优化行政区划设置6个方面,形成29项具体支持措施,并逐项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司局和单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具体措施》要求,民政部有关司局、中国老龄协会和部直属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支持内蒙古进一步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全面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提升基层队伍能力水平,加强数字民政项目建设。自治区民政厅要主动对接民政部相关业务司局,带头做好试点示范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自治区民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要加强对接沟通,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把民政部支持政策转化为动力和实效,推动内蒙古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民政力量。(记者 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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