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布新版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记者从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官网获悉,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加快推进,今年前11个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交易量1114992宗,交易额2849.995亿元,同比增长49.48%,节约金额3.71亿元,增值金额5.31亿元。为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助力“十项行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市政务服务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年)》。
新版交易目录有五大亮点。一是将应纳入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类型作出列举规定,实施清单式管理,确定了19大类、31个子项,分类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增加“行政监督部门”栏目,明确交易项目监督部门,规范了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三是新增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草原交易、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售出租、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等5类交易项目,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目录管理,进一步扩展了平台覆盖范围。四是修订了林权交易、农村集体产权交易2类交易的项目内容,补充完善了原有交易类别的项目内容,更加便于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调“应进必进”,各类公共资源都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场交易。
下一步,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对接共享,持续打造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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