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四项行动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节
内蒙古各级民政系统元旦、春节期间,通过四项行动,全力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开展“困难群众惠民保障”行动。提前下拨中央、自治区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6.82亿元,支持各地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旗县民政部门将2023年12月、2024年1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人到卡,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开展“主动发现、救在身边”行动。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通过“大数据+铁脚板”全面摸排困难群众9.1万人,其中,将1.1万人纳入低保范围,0.08万人纳入特困范围,支出资金6416.9万元,做到了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开展“救急助难纾解民困”行动。加大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570人次,支出资金93.1万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减免热费,发放取暖补贴、“暖心煤”和御寒取暖物资,惠及困难群众8.03万人,支出资金4127.56万元,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开展“走访慰问传递真情”行动。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体走访慰问工作,目前已走访慰问困难群体0.6万人,支出资金81.8万元;引导社会力量送温暖惠及1万余人,支出资金51.7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温暖祥和过节。积极推广“内蒙古救助通”,并采取多种方式发放民政幸福清单24.4万份,让群众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本人及家庭享受的各类救助情况,把党的救助好政策讲明白,努力做到救助工作有形有感有效,引导困难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记者 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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