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盟市本级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见成效
记者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截至2023年底,自治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公务用车通过集中管车、统一派车、跨部门用车,车辆运行经费年平均减少30%-60%。
内蒙古坚持以资源集中管理促节约使用,2019年7月,选定呼和浩特、包头、赤峰3市作为盟市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试点地区。根据试点地区经验,各地统一思想,按照先盟市后旗县的原则进行分级推进,逐步推动全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通过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一调度,不断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运维费用有效减少。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阿拉善盟8个盟市本级公务用车全部实现集中统一管理,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3个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四大班子和集中办公区公务用车实现集中统一管理,乌兰察布市还实现了市本级全部车辆资产的集中统一。呼伦贝尔市本级行政执法用车实现集中统一管理,下一步将探索解决冬季极寒气候条件下车辆停放场地的问题,逐步扩大集中统一管理范围。
同时,内蒙古逐步推进旗县级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目前已有60%的旗县(市、区)实现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力争到2024年底比例达到80%以上。 (见习记者 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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