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代表团分组审议各项决议草案
3月10日下午和11日上午,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大会各项决议草案。
代表团团长孙绍骋参加审议,于立新、林少春、张韶春分别主持代表小组会议。大会法案组、文件简报组有关同志到会听取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指出,大会期间,内蒙古代表团的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睿智之见、谋务实之策、聚奋斗之力,充分表达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也为促进自治区改革发展争取了更多支持,展现了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较强的议事能力。各位代表严格遵守严肃会风会纪要求和各项保密规定,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参加会议,体现了高度的纪律性、自觉性,出色地完成了代表团的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上下的重要政治任务。各位代表要强化政治意识,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及时向所在单位、系统和乡村、社区进行传达,把党和国家的伟大成就、最新政策传达到第一线、每个人,争做学习宣传贯彻两会精神的典范。(记者 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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