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破除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地域限制
“没想到在宁波的卫生院,也能享受和舟山一样的医保待遇。”日前,舟山人李秀芬在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按照原城乡医保异地就医报销10%的政策,此次看病本来她需要支付550多元。赶上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报销比例一下子提高到55%。
打破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地域限制,目前舟山已在浙江省率先完成“一地签约、全省共享”目标任务,惠及12万余名家庭医生签约参保人员。
“这项涉及多部门的新政策能够全面铺开,背后是舟山早已打下的基础。”舟山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岛资源共享性差,近年来当地一直在努力探索市域公共服务一体化。2023年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舟山在浙江省率先推出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一地签约、全市共享”,即签约人员普通门诊和慢性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的政策享受范围,扩大到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所有基层医疗机构。
如今,按照“一地签约、全省共享”的政策,舟山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内任一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办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市外省内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病门诊与市内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待遇一致。例如在普通门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从10%提高到52%。此外,签约人员在市内基层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的待遇,也同步扩大到省内所有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福利叠加后,普通门诊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提高到了55%。
同时,全面取消参保人员在省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起付线。“这一系列做法,既鼓励、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也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让医保更加便民利民惠民。”舟山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共为参保人减负超583万元,减免的医保起付费用超1000万元。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