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入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区
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3月1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内蒙古入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区。
据了解,医疗服务价格是医院直接提供的医疗技术项目、设备设施服务的收费标准,即各种手术、诊查、检查化验、护理等医疗服务的费用。本次改革主要围绕总量调控机制、价格分类形成机制、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项目管理机制和价格监测考核机制5个方面,旨在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配置、完善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规则程序、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支撑体系。
“改革的重心是探索建立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把调不调、调多少、调什么、怎么调的技术性问题,与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系统性问题统筹起来,形成综合效应。”自治区医保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处处长李树珍表示,将落实好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力争真正发挥出试点的作用,为国家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价格改革内蒙古经验。(记者 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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