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 江苏老龄工作首份任务清单出炉
3月20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这是机构改革后我省召开的第一次全面部署老龄工作的会议,标志着省级层面老龄工作体制改革完成。今年江苏将在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上不断发力,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和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截至2023年底,我省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2042.99万,占比26.02%、高于全国4.9个百分点,80周岁以上占老年人口的15.07%。江苏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居全国第二,加之近年来新出生人口出现回落,人口高龄化、少子化、抚养比高等问题导致养老保障压力越来越大。此次会议上,印发了2024年省老龄委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省民政厅厅长谢晓军介绍,“工作要点”明确了19项重点任务,今后将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重点任务首先聚焦老年社会保障,强调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发展。健全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8.5%以上。建立统一的失能评估标准和基本服务项目目录。实施“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省承保覆盖率不低于70%。对低保老人、城乡特困老人做好兜底保障,全面落实80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制度。
当前养老总体上呈现“9073”结构,即90%左右的老人居家养老、7%左右依托社区养老、3%左右由机构养老,今后关键点在于增强养老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精准性。此次任务清单中明确提出,今年将持续深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造提升1000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和500个城市社区助餐点。评定一批五级养老机构,全省75%的养老机构完成等级评定,50—100张床位规模的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实施养老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与此同时,全省优化提升30家护理院被提上议事日程。今年,我省将支持有条件的非建制乡镇卫生院转型为护理院,推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改建、扩建现有设施等方式,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9%。
壮大老龄产业,需要资源要素支撑。相关部门将加强养老用地保障,鼓励利用存量用地、闲置设施发展养老产业。支持外资投资设立老年人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健康、文化旅游、休闲农业、体育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适老生活用品市场。
江苏将抢抓机遇,创建5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今年将继续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年内再培训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50万人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村级社区教育机构增挂“老年学校”“老年教学点”牌子。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新一轮机构改革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职责划入民政部,推动理顺机制。将老龄工作相关职责划归民政部门,将老龄办改设在民政部门,也是对老龄工作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而老龄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其职能分布在近40个部门,需要统筹协调、协同推进,促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目前全省涉老企业已有2.6万家,仅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规模就超过3000亿元。省发改委副主任杭海表示,将把人口发展和老龄化形势分析监测作为江苏“十五五”前期研究的重要内容,探索构建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制度。将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一批兜底性、普惠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对符合条件的涉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围绕健康养老服务和银发产品、康复辅具、抗衰老产品研发制造等领域,培育优势产业、龙头企业、知名品牌,争创国家银发经济产业园区。
省人社厅副厅长梅仕城表示,我省将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持续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以工代赈,在环卫保洁、治安协管、护林护绿等方面每年开发至少10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低收入超龄农民工就业。省住建厅副厅长金文介绍,将以点带面推进适老化设施建设,计划新开工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1060个老旧小区,督促各地推进养老服务、助餐服务、电梯加装等适老化设施建设,营造老龄友好场景。省卫健委副主任朱岷表示,今年全省将新增老年医院15家以上,争创国家区域老年医疗中心,推进省级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建设。
目前,江苏市县层面老龄工作体制改革正在实施,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逐步建立。省老龄委将统筹抓好跨领域、跨部门、跨单位的重要事项,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研究,促进涉老政策相互衔接。省老龄办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同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各成员单位将对牵头负责的事项一抓到底,对需要配合的工作主动靠前,乡镇(街道)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专门机制,保证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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