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获批!合肥市落实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
“现在只需填写个告知承诺书,无须再单独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就可以申请取水了,该项政策大大简化了行政审批手续,减轻了我们企业的负担。”近期,处在续办取水许可关口的烟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肥西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松了一大口气,该企业成为受益于合肥市这项惠企政策的首批企业之一,这也是全市首例企业落实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合肥市水务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并在广泛征集意见后,于3月8日制定印发了《合肥市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 试行)》。方案中规定,提出取水申请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满足3种情形之一的,就可以实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其中,年取用地表水 20 万立方米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年取用地表水 10 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建筑业、服务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项目;“千吨万人”及以下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小型灌区及以下的农业建设项目。
而此前,相关用水企业在申报取水许可证时,需编制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报批手续。
方案开始试行后,蜀山区农林水务局第一时间通知6家符合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条件的区级审批取水企业,宣讲最新的惠企政策。“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放管服’的好处,此举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让他们更高效发展。”蜀山区农林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说。
未来,合肥市都将加大取水单位的取水工程核查验收和监督检查,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审批服务。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汪涛 通讯员 张琛 孙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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