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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最高发放比例调整 消费者有望零首付购车

发布时间:2024-04-07 11:22:00来源: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潘福达)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昨天发布消息称,按照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为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支持促进汽车消费,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放宽至100%,加大汽车以旧换新场景金融支持。

  人民银行、原银监会2017年发文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分别为80%、85%,《通知》将这一比例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可达到100%,即按所购汽车价格全额发放。这意味着今后消费者有望零首付购车。需要提醒的是,零首付意味着后续车贷还款的压力较大,消费者要量力而行。

  《通知》规定,商用传统动力汽车、商用新能源汽车、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保持70%、75%、70%不变。对于实施新能源汽车贷款政策的车型范围,各金融机构可以在《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7〕第2号发布)规定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

  《通知》表示,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更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

  《通知》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切实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持续完善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和抵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保障贷款资产安全,严防贷款资金挪作他用。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落实《通知》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更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

  据了解,《通知》是为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中“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的要求,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支持促进汽车消费。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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