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完善制度规则 推进市场高质量建设
人民网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李博)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北京证券交易所日前制定修订6项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等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资本市场新“国九条”),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全力推进市场高质量建设。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则共6项,分别是:《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简称《公发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简称《重组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委员会管理细则》(简称《两委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简称《减持指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简称《权益分派指引》)。此外,北交所正加紧制定修订其他相配套的业务规则。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部署,北交所对《公发审核规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应当符合北交所定位要求,对于不符合市场定位和产业政策的,北交所可终止审核。北交所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明确发行人应保证相关信息披露准确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能力,将信息披露文件存在明显瑕疵作为终止审核的情形,针对申请文件明显瑕疵、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或审核开展等违规行为,将不接受上市申请文件纪律处分的最长期限提高至2年。
退市制度调整后,北交所整体退市要求基本与沪深交易所实现取齐。具体来看,在重大违法和规范类强制退市标准方面基本保持一致,但在交易类和财务类强制退市标准的股票交易连续计算时间、营业收入退市标准等个别指标阈值及市值退市适用范围等方面有所差异,主要是基于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北交所表示,此次退市制度调整后,将设置过渡期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北交所修订了《权益分派指引》,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要求进行了完善,鼓励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力度,增强投资者回报。
此外,北交所表示,将落实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简称《管理规定》)提出的各项监管要求,尽快制定配套的自律监管规则。完善程序化交易异常交易监测监控标准,适应程序化交易行为特点,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监控指标,目前已开展内部试运行,后续将进一步开展合规培训,明确市场预期。
北交所还于4月12日正式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简称《指引》),此举旨在引导上市公司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该《指引》自5月1日起实施。
北交所自成立以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引导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倡导披露相关信息。2022年度,北交所上市公司均按照规则要求在年报中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四成公司披露了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北交所上市公司披露ESG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可持续发展市场生态。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适时出台披露指南,为上市公司理解规则要求和编制报告提供具体指导。接下来,北交所将深化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积极绿色转型,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