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生态环境共性问题,也找准各地突出问题。各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对第一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其中,涉及江苏的是淮安、宿迁、徐州等城市空气质量问题出现反弹。
今年10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在江苏省发现,淮安、宿迁、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涉气行业污染治理不力,有的“两高”项目产能置换不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治理机构违规操作,空气质量问题出现反弹。
淮安、宿迁、徐州是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在全省长期靠后,去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出现反弹,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今年1月—9月三市PM2.5浓度排名全省后三位,淮安、徐州较上年同期继续反弹,升幅分别为8.5%、7.4%。
督察发现,三地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一些涉气行业治污不力。徐州市部分铸造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管理粗放、污染突出。翔盟精密铸造公司、华钢耐磨材料公司等企业熔化、抛丸等工序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烟粉尘污染严重。此外,该市焦化行业虽经多轮整治,但部分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仍然突出,抽查发现天安化工公司、建滔能源公司焦炉炉体密封不严,大量烟气未经处理直排。宿迁市板材行业部分企业污染问题整改不到位。督察进驻以来,宿迁市板材行业污染问题投诉不断。沭阳县春林木业制品厂、迎丰木业公司等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料替代,仍违规保留自制高VOCs含量脲醛胶生产设施,春林木业制品厂等滚胶和热压工序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吉强木业公司有机废气喷淋塔等废气治理设施停运。此外,宿迁市板材行业还有一些属淘汰类的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在用,一些锅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现场检查发现沭阳县恒汐木业制品厂1蒸吨生物质锅炉直排黑烟。淮安市盱眙县仇集凹土加工集中区共有10家凹土生产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物料露天堆放问题,无任何防风抑尘措施,厂区内积尘严重,作业区尘土飞扬。抽查发现,盱眙三银凹土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破损严重,大量烟气未经处理直排。
二是有的“两高”项目产能置换不规范。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要求,严禁新增平板玻璃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督察发现,宿迁市苏华达新材料公司在未开展产能置换的情况下,经宿迁市宿豫区有关部门审批,于2017年7月以电子玻璃生产线名义建成一条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违规新增产能400吨/天。项目建成以来,江苏省工信部门日常监管不力,一直未按国家有关部门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要求,将该生产线纳入全省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管理,项目持续违规生产。此外,燃煤锅炉违规建设问题依然存在。国家2020年10月出台有关政策明确,长三角区域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2021年4月—7月,宿迁市及泗阳县有关部门违规审批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新建4台65.5吨/小时水煤浆锅炉和1台40吨/小时水煤浆锅炉等自备燃煤设施,项目已于2021年底建成投产。
三是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治理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今年7月—8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淮安、宿迁、徐州三市43个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检测不规范,甚至弄虚作假行为,移交问题95个。督察组抽查发现,淮安市安宏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使用车载自动诊断系统作弊器,使得原本不合格的尾气检查结果为合格,今年1月—7月共出具2573份虚假检测报告。宿迁市东大机动车交易公司在车辆明显排放黑烟的情况下,违规使用风扇对排气管吹风驱散烟气,并出具合格报告。徐州恒瑞机动车检测公司对柴油车检测时擅自放宽检验方法,徐州易事达机动车检测公司违反检测规定操作,均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督察组还发现,徐州市睢宁县常青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于今年10月8日—14日期间,在5辆超标车辆没有到店维修的情况下,向尾气治理管理系统直接上传维修合格手续。
督察组认为,淮安、宿迁、徐州市对空气质量改善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推动工作落实不够,日常监管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短板。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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