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自治区政协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民主监督式协商会。
自治区政协主席张延昆出席并讲话,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苏和通报有关情况,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磊主持会议,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于仁杰出席。
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负责同志作调研情况说明,政协委员、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进和农工党内蒙古区委会、部分盟市政协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交流发言、互动协商。
会议提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意义,引导政协委员深入调研、建言献策,作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法律法规的表率。
自治区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内蒙古区委会、自治区工商联有关同志参加,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政协以视频形式参加。(记者 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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