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挑战为机遇
作者:许宪春(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刘婉琪(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从解决“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到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适应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要求,需紧紧围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牢牢聚焦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包容性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当前,实现平衡性、协调性和包容性发展需直面以下几个挑战。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区域差距有待进一步缩小。随着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国区域发展协调性逐渐增强。但由于自然环境的制约,以及经济基础、产业结构、经济开放程度、人力资本等方面的差异,东中西部发展差距仍然较大。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增速换挡和结构调整压力。一方面,个别区域发展动能不足,加之经济结构不够完善,转型升级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一些地区人口增长相对缓慢,再加上劳动力流出,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地区发展差距。
二是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依然明显,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任重道远。近年来,我国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2020年底如期消除绝对贫困,但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任重道远。我国城乡之间特别是收入、消费、社会保障、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农民工难以市民化,如户籍制度、农民工权利保障制度等不够完善,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实现市民化的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城乡居民享有社会权利不对等,公共服务资源分配不够均衡,特别是社会保障(如医疗和养老)、教育等领域。
三是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收入分配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收入分配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分配机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基尼系数总体上呈下降趋势,通过一系列宏观调控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措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是,分区域来看,由于我国各区域自身经济基础、产业结构等存在差异,造成区域间收入水平不均衡。同时,居民收入来源结构存在一定问题,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比较低,2020年仅为2.4%。
因此,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实现更平衡更充分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发挥先富带动后富效应。结合各地区的区位特征,精准施策,发挥地区比较优势的同时,努力补上发展短板,构建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地区,在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作出更大贡献;加大力度扶持欠发达地区和老少边地区,在资金投入和政策上适当向其倾斜,提升后富区域的发展能力;打破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壁垒,鼓励各地区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人才交流,促进区域发展的协同和联动。
二是有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我国城乡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等,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大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有效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制度统一,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服务供给。同时,应着力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建立良好的农村就业环境,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更好地吸引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应创新金融支农模式,缓解农民工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资金向农村市场流动。
三是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发挥初次分配、再分配以及第三次分配的调节作用。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减少间接税的比重,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同时需要引入调节收入分配的税种,如财产税等;继续提高对相对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提高低保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将低保制度与缓解相对贫困的战略相衔接,使其在缩小收入差距上发挥更大作用;发挥第三次分配在相对贫困治理过程中的作用,侧重以慈善方式做好再分配的有益补充。由于目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并不完善,慈善机构的作用并未发挥预期效果,需加大力度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健全工作体系,以有效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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