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永康市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浙江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2022年1月5日下午,永康市发现一例阳性感染者,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5日21时起将石柱镇下陈自然村、永康市增杰衡器厂划分为封控区,将330国道以东、百佳乐大道以南、下陈自然村以西、新建道路以北划分为管控区,将石柱镇全域、东城街道黄棠村及黄棠工业功能区划分为防范区,现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实行集中隔离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做到足不出户。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严禁人员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
三、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离开本镇,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室内密闭公共场所一律停止营业,其他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消毒等措施并合理控制 人员数量,所在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四、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台记者 陈瑜艳 高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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