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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智库建设需要处理好四对关系

发布时间:2022-01-29 10:20:00来源: 光明网-理论频道

  作者:宋鹭(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征程中,高校智库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扮演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与其它类型智库相比,高校智库在思想生产、学术支撑、人才队伍等方面具有天然的比较优势,能够更好地发挥新型智库在决策咨询、公共外交、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功能。但与此同时,高校智库也内生性地存在学术研究和智库研究之间的矛盾。其主要原因在于,高校并非独立的“智库”机构,教学与科研是高校的基本职能,智库工作是从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中演化而来,并在高校与政府的互动关系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因此,如何做好学术研究与智库研究的有效对接并实现相互促进是高校智库面对的一个重要命题。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的新阶段,高校智库应当进一步总结智库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逻辑与模式规律,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来激发智库活力和人才创造力,构建更加符合高校智库发展规律的组织管理体系。

  一是要处理好“特色”与“新型”的关系。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题眼就在于“特色”和“新型”,只有深刻理解“特色”和“新型”的特定含义,高校智库才能准确把握基本定位和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时代价值的智库高质量建设之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核心,是建立在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背景之上的。因此,高校智库应立足“特色”本质,区别于为利益集团代言的西方智库,将立学报国使命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立足“新型”定位,区别于传统的科研单位,强调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承担起决策咨询、公共外交、舆论引导等新职能,探索构建出符合智库运行规律的新机制。“特色”和“新型”是一个有机整体,二者缺一不可,是包括高校智库在内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驱动力。

  坚持“特色”本质、把握“新型”定位,就要求高校智库在内部治理体系上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框架。首先,通过理事会制度对智库发展的方向、定位、规划、资金等重大战略问题进行决策和监督,同时对智库的研究方向、重大任务、成果转化等工作进行审议和指导,发挥决策主体的作用。其次,通过学术委员会、选题委员会和首席专家制度对智库围绕决策咨询核心工作开展的研究进行总体把控,特别是对内参、咨询报告等各类智库成果的选题和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最后,通过专业的管理执行制度,比如设置专门的内参编辑和成果管理部门,构建专业化的支撑体系和辅助团队,在微观环节和生产流程上对智库研究和成果质量进行组织和管理,从而为研究质量的提升提供制度化保障。

  二是要处理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核心功能是服务决策,是咨政产品的生产者和供给方,党和政府决策部门是智库服务和智库产品的需求方。因此,高校智库也需要进行“供给侧改革”,要把重点放在“提高研究质量、推动内容创新”上,切实提高成果的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强化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围绕服务决策的核心功能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方面,要从自身的“供给端”着手,遵循智库建设的规律,将成果和人才这两个核心要素作为提质增效的突破口,建立和完善符合智库研究特点的成果评价标准,同时构建鼓励调查研究、严格质量把控的成果管理体系。另一方面,还应聚焦“供需对接”,加强与决策部门的良性互动和有效沟通,在选题策划、交流研讨、调查研究、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对接,使政策研究真正的与“政策”实现零距离的有效衔接。

  智库成果评价是智库“供给侧改革”的一个难点,但也是激励高水平智库成果产出的前提和基础,对于高校智库建设尤为关键。智库成果不仅要建立在思想性和学术性的基础之上,还需要兼具政策性和实用性,因此对智库成果的评价标准也就明显不同于传统学术成果的标准。要使评价机制真正发挥激励智库产出的“指挥棒”作用,必须对传统的科研评价体系进行改革,在充分把握智库产品生产规律和智库成果转化特点的基础上,将智库成果纳入科研成果评价的各个层面,充分体现智库成果的价值。比如,将智库成果纳入到科研工作考核、科研项目结项和科研业绩奖励等具体环节,在制度设计上结合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规律,将咨政报告、内参、批示等成果与传统的科研成果进行折算,既不与现有评价体系产生冲突,也能够反映智库成果的独特贡献。

  三是要处理好“学术”与“咨政”的关系。一些观点认为,学术研究与咨政服务之间存在一条隐形的鸿沟,二者不仅在研究对象、成果形式、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而且还有可能因为研究人员的精力和导向问题产生矛盾。但是,从思想创新的规律来看,高质量的咨政服务必须建立在深厚的学术研究基础之上。这是因为,智库的咨政研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可能仅凭一个想法就提出政策建议,这种“拍脑门”的咨政方式不仅无法起到服务决策的作用,还有可能对科学决策产生负面影响。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特点决定了研究者必须“直面真实的世界”,而不能关起门来仅仅依靠文献和数据搞“闭门造车”式的研究。从这个意义上讲,学者开展咨政服务的一大好处就是,可以在拓展学术研究边界的同时创新“接地气”的研究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高校智库要在学术研究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的智库成果转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打造科学合理的人才体系。智库体制机制创新的意义最终要落实到激发人才活力,使研究人员有充足的积极性投入到智库工作之中,从而创造出高水平的智库成果。但由于智库研究与传统学术研究不同,对智库人才的评价机制也存在与传统的科研人才评价机制不兼容的问题。因此,在构建智库成果评价机制的基础上,还应当突破传统人才评聘体制的限制,打造符合智库发展规律的人才体系和激励机制。比如,在人才团队方面可以通过首席专家制、团队滚动制、智库科研岗、高级研究员、兼职研究员、专职智库助理等制度创新,给予不同层次人才配套相应的待遇,最大限度地激发各层次人才活力;在人才流动方面可以探索智库和党政部门之间的双向交流机制,打造中国特色的智库“旋转门”;在中青年人才培养和激励方面可以通过“传帮带”机制,吸纳年轻学者参与到重大课题研究和咨政报告撰写等工作中,为强化智库人才结构的厚度和人才水平的深度打下长期基础。

  四是要处理好“智”与“库”的关系。“智库”的核心在“智”,根本在“库”。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了公认的显著成就。但也有人指出中国智库建设的主要问题在于“有库无智”,即智库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智库的整体质量还亟待提高,关键就在于高质量智库成果的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问题。应当看到,“有库无智”只是表面现象,其背后的更深层次原因在于有“智”无“库”。特别是对高校智库而言,一流人才、学科体系和成果积累所支撑的“智”的基础并不缺乏,但“智”需要进行有效转化,将这些优质的智力资源变为高质量的智库成果,这就需要高校智库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构建区别于传统科研机构的运转体系,实现高质量智库成果的稳定产出。

  在此方面,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改革创新具有导向性意义,合理高效的经费管理和使用机制是高水平成果产出和人才激励的关键支撑。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和利于产出的资源分配原则,才能真正做到“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当前,智库经费管理和使用的主要矛盾在于如何充分体现尊重智力贡献、优劳优得的导向,重点在于完善在编在职研究人员的奖励经费和劳务经费使用规则。因此,一方面要从经费来源上进行创新,通过构建“智库基金制”等形式探索符合智库研究内在规律和逻辑的资金运筹模式,为成果购买和奖励提供扎实的资金基础;另一方面要在经费使用上进行创新,以成果和人才为根本落实政策要求,通过“成果购买制”等形式完善激励思想产出的财务管理模式,并通过“直接奖励制”突出高质量成果和高水平人才的价值,构建以经费为保障、治理为基础、成果为目标、人才为根本的“四位一体”的体制机制创新框架。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制机制创新研究”(18BGL210) 研究成果之一】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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