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家电该去哪?推进家电绿色回收要多算“大账”
李英锋
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共接报火灾25.2万起,死亡1183人,直接财产损失40.09亿元。其中电器类原因引发的火灾占比高居不下,全年达到8.5万起,占全年火灾总数33.6%,是火灾第一大原因。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建议,加快淘汰市场中的超期服役家电,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实现节能降耗。国家发改委在对该建议的回复中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淘汰超期服役家电,加强以旧换新推广力度,并对绿色家电产品进行专项补贴。
电器引发的火灾数据直指我国的家电超期服役问题以及废旧家电回收问题。我国是家电消费大国,也是废旧家电的产生大国,大量传统家电步入报废或超期服役关口。如果旧家电长期超期服役,不仅会带来极大的安全和健康隐患,还会增加电力等能源消耗;如果废旧家电没有进入正规的回收处置体系,则会降低资源循环利用的效率,易造成环境污染。
加快淘汰超期服役家电,提升对废旧家电的规范回收处置比例,十分必要。2020年初,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发布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标准,认定家用冰箱、空调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家用洗衣机、吸油烟机和家用燃气灶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然而,中国家电行业过去对家电产品使用年限设定的标准并不明确,很多家庭崇尚节俭,秉持能用则用的理念,让大量家电的实际使用年限高达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
鉴于此,政府、媒体、家电行业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消费者的家电“安全观”教育,让消费者知道每种家电的安全使用寿命,引导消费者在自愿的基础上及时汰换超期服役的家电。家电生产者、销售者还应针对每一台家电、每一名消费者建立跟踪警示制度,从家电的生产日期或销售日期开始,详细记录家电的安全使用寿命进度,并在相关种类的家电临近安全使用寿命终点时,向消费者发出预警。
在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家电安全使用意识的基础上,应进一步优化家电正规回收机制,让“正规军”吃得饱,让消费者得到方便和实惠。目前,家电回收的个体商贩占据了回收市场的主动权,不少家庭之所以愿意把废旧家电卖给个体商贩,主要是因为个体商贩的回收价较高,且个体商贩上门回收,能让卖家省不少事。对此,政府以及家电生产、回收企业应该做出有效回应。
2012年,我国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但由于废旧家电积存量巨大,实际报废量远大于预估报废量,基金的覆盖面还存在不小的缺口,基金的标准传导到末端回收环节也未显现出吸引力。政府可适当提高电器企业的基金缴费标准,并通过补贴方式向基金提供支持,提升基金对于家电回收链条的覆盖面,提升“正规军”回收家电的价格。另外,政府还可通过税收、贷款等优惠政策向家电回收链条注入动力。
家电生产、回收企业以及电商平台则应积极拓宽家电回收路径,增设回收网点,充分利用以旧换新、售新收旧、上门回收等方式,给民众提供处置废旧家电的便利。相关企业还可探索建立联合回收机制,把个体商贩纳入回收合作机制。政府也可在垃圾分类工作中配套考量废旧家电回收点建设工作。
推进废旧家电绿色回收该多算社会效益的“大账”。各方围绕环境保护、安全保障、节能降耗、资源再利用多算公益账、长远账,多担责任,把相关措施落到实处,就能促进废旧家电的规范回收、安全回收、绿色回收,就能回答好“废旧家电该去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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