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大家谈】适时调整税收政策,彰显对家庭养育的关怀
作者:白晶晶
让个税更加个性化,在税收政策上体现对家庭养育的支持,这个可以有。
据媒体了解,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妇联将提交《关于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促进新的生育政策落地的建议》,建议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优化完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充分发挥税收对于促进新生育政策落地的积极作用。
说起个税,无疑是“打工人”最关心的话题。时间进入3月,2021年度个税汇算正式开始。收到退税的小伙伴,如同拿到年终奖一样惊喜,还有人留言点赞,“美好的3月从退税开始。”对婚育家庭来说,如果育儿开支能享受更多减税优惠,相当于每年都收获“3月惊喜”。
不过,这也算不上“意外惊喜”。2021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就已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近两年,两会也有代表委员就这一问题建言献策,提出税收政策要体现对家庭养育的关怀。
从时间上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已有两年多,不少税费优惠实实在在落入纳税人的口袋。特别是拖家带口的中青年群体,扣除项目带来了真实的获得感。
此前,“子女教育”作为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之一,主要内容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年满3岁)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从政策惠及群体来看,并未覆盖0-3岁婴幼儿。
正如一位网友所言,“谁说养3岁以下的孩子不用花钱?也很贵!”此言不虚,新生儿离不开父母的陪伴。对很多家庭来说,如果没有老人帮衬,夫妻一方就要告别职场,扛起全职爸妈的重任,这种状态甚至要持续到孩子入托,这也意味着家庭总收入的锐减。
另外,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有些家庭喜迎新成员、重走育儿路。对他们来说,多个孩子也不是多套碗筷那么简单。每月购买奶粉、营养补充剂、生活用品,另雇育儿嫂……这些开支都不容小觑。
今年春节期间,为深入了解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成本,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制作了《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成本调查问卷》,发放“问卷星链接”开展调查。值得注意的是,问卷提出“假设政府每个月给生二孩/三孩补贴1000元(自出生后至3岁),您是否愿意生育二孩/三孩?”照此推算,3岁以下婴幼儿的育儿成本,至少在每月千元左右,甚至更高。
综上所述,适时修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条款增设其中,具有现实迫切性。
有人认为,比起税收优惠,发现金补贴更实惠。近年来,四川攀枝花、甘肃临泽等地区有过先行先试。不过,领取补贴要求有当地户籍,如果地点切换到人口大省,地方财政显然很难如此“大手笔”。与之对比,税收调整更具普惠性,也能“零门槛”惠及全国婚育家庭。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释放政策红利给家庭兜底。众所周知,个税不仅用于调节收入分配,也肩负着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进入“三孩”时代,激活生育意愿,税收政策理应作出积极回应,让民众从生育中感受到实惠。
希望有关方面调研落实,呼应现实关切,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打补丁”。针对不同家庭架构设置不同减税比例、对多子女家庭给予优惠、对单亲家庭给予倾斜,方能切实保障税负公平,真正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合力破解“生不起、养不起”难题。(白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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