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家庭教育沦为一桩赚钱的生意
作者:陈广江
1个月拿证,年收入高达50万——“家庭教育指导师”这样的工作你心动么?从今年元旦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时代。同时,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的广告显著增多,“门槛低”“考证易”“收入高”等成了不少培训机构的宣传噱头。
进入依法带娃时代,家庭教育培训“火爆”并不奇怪。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依法带娃”等内容,被写入了“两高”工作报告,一时间,家庭教育培训成了备受关注的新风口。
和很多新职业、新行业一样,一旦风口到来,各路鱼龙混杂的培训机构就随之而来。“1个月拿证,年收入高达50万”,这是赤裸裸的欺骗。
依法带娃应成为家长们的必修课,但其不能成为一桩赚钱的生意。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因此,面向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必须坚持公益属性,“年收入高达50万”根本不现实。其实,“家庭教育指导师”尚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相关培训不属于职业资格类、技能评价类的培训。
何况,一纸证书也代表不了实际技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可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校是“正规军”和“主力军”,家长应当多向老师学习、请教,无需舍近求远花“冤枉钱”。
有专家指出,真正需要接受专业培训的主要有三类人:一是幼儿园、中小学老师,二是社会工作者,三是机构从业人员。在供给上,家庭教育促进法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说到底,家庭教育是“国事”而不是“生意”。
因此,破解家庭教育培训乱象,政府应承担起责任。一方面,将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尽快建立家庭教育教师专业资格准入制度,出台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业标准,加大对相关培训行为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通过整合、创新现行资源和平台等多种方式,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突出其公益性、普惠性和科学性、专业性。此外,对那些靠忽悠赚钱的培训机构,监管部门应依法严惩,同时追究那些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网络平台的责任。(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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