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加大边疆、海岛等地区支持力度
人民网北京3月22日电(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财政部、工信部修订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开展电信普遍服务工作,包括农村和偏远地区光纤宽带、移动通信等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的资金。
补助资金实施至2025年,重点支持事项包括:行政村、边疆地区、海岛(礁)等地区开展光纤或4G/5G等宽带网络建设;对行政村网络建设项目提供6年运营维护保障,对边疆、海岛(礁)网络建设项目提供10年运营维护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或重点工作部署与电信普遍服务相关的工作任务,已经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补助资金支持范围。
《办法》提出,原则上按综合成本的30%予以补助,对边疆、海岛(礁)等重点地区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并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含提前下达资金)预算下达至有关省财政厅(局),同时抄送财政部有关监管局。年度支持项目要与资金安排相匹配,资金安排不突破预算规模。
工信部负责对电信普遍服务工作执行情况实施监管和项目绩效管理。财政部根据工作需要对补助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资金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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