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作者:王列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上持续发力,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在新时代新征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需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着力点。
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是政府责任,也由政府直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容易在近期或者中期推动,并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成效。与此同时,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相关制度具有普惠性,不仅有利于保障民生,改善人们的生活品质,也有利于增强人的发展能力。因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能改善人们当前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为未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奠定基础,兼具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
从总体上看,现阶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三方面挑战。一是供给存在明显短板,特别是在老龄化快速发展、家庭功能弱化的背景下,“一老一小”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供给明显不足;二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区域差距仍然较大,我国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服务水平差异较大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三是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深化,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这些都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结构、资源布局、服务成本等带来较大挑战。
当前,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持续加大,大多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了普遍覆盖。面向未来,还需进一步清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路径。
第一,优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普遍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不均等,首要的不是在水平和质量这个层面上考量,而是要看是否覆盖了所有应该覆盖的人群。
第二,要通过制度整合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努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等。下一步,需在这个方向上接续发力。
第三,继续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提高中央和省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支出比重,控制和缩小各地基本公共服务人均经费差距。还应根据不同公共服务的特点,建立形成明确、稳定的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成本分担机制。
第四,需积极发挥新技术在促进农村、偏远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作用。即使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农村、偏远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仍然是一个难题,其中,如何提升人力资本是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我国应充分利用新技术推动服务模式创新,扩展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的辐射范围。加快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远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把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延伸到农村和偏远地区。政府应对远程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给予支持,同时,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农村及偏远地区教师、医生等公共服务人力资源的在线培训培养,进一步夯实农村、偏远地区的人力资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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