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两个新部令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建议错峰办理交管业务避免排队等候
公安部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将自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证两个新部令顺利实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对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前期已在四川成都、江苏无锡、江西赣州等地进行试点测试,3月28日全国升级测试信息系统。测试期间,两个新部令推出的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学法减分等便民服务措施将陆续提前实施,进一步便利群众办理交管业务。
4月1日起,两个新部令推出的全部措施将在全国统一实施。新部令实施首日,广大驾驶人办理交管业务时段可能会比较集中,特别是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量大,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压力大,部分驾驶人登录“交管12123”APP以及线下业务窗口也可能出现排队等候现象。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新部令推出的改革措施长期有效,建议大家错峰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避开在新部令实施第一周业务高峰时办理,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办事。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做好新部令实施准备,加强组织保障,做好系统维护,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快捷办理交管业务。
(总台记者 李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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