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性转移支付应“钱随人走”
作者:吉富星(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进一步优化了流入及流出人口折算比例,合理体现了外来人口的增支影响,加大吸纳外来人口较多地区的财力支持。未来,仍需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其增幅高于转移支付的总体增幅。
过往经验表明,在城镇化进程中会伴随大规模人口流动,尤其是人口向大城市及城市群集聚趋势较为明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流动人口总量达到3.76亿,较2010年增长了69.7%。人口流入为常住地带来了人口红利和经济发展,但也大幅增加了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压力,需要财政转移支付予以支持。建立健全“钱随人走”的转移支付体系,可以实现更均衡的财力保障和更精准的基本公共服务调节,有助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促进共同富裕,让改革和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目前,基本公共服务在区域、城乡、群体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一些重要基本公共服务仍在一定程度上与户籍挂钩,人口流动涉及的公共服务接转与共享问题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差距尽管有所收窄,但总体差距依然较大。为提升公平性和效率性,人口往哪里流动,基本公共服务就应当往哪里延伸,这就需要完善公共服务投入或成本分担机制。为此,要顺应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充分发挥转移支付制度的均等化效果和政策引导效应,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常住人口需求基本形成动态、对等的匹配。
一直以来,转移支付作为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的重要工具,其结构不断优化,更好地促进了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转移支付体系形成了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少量特殊性转移支付为补充的结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较大、用途灵活,前两大类支出分别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与均衡性转移支付,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起到重要作用。经过多年改革和调整,均衡性转移支付形成因素法分配,在户籍人口基础上,按一定折算比例考虑向外来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增支因素。
自2016年起,在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中,中央专项安排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这种挂钩机制,切实保障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近日,财政部下达2022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50亿元,今年已累计下达资金400亿元,用于增强各地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确保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此外,中央财政在确定共同事权分级分档的比例时,充分考虑了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因素影响,适时调整中央分担比例,加大了对外来人口较多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支持力度。
接下来,还应进一步激励和督促地方政府采取财政支出“跟人走”原则,适当提高面向流动人口的支出责任、完善省内转移支付体系,切实保障资金更有效回应常住居民偏好和需求。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进或努力程度较好的地区,中央财政可考虑给予相应奖励,并做好宏观政策指引,要鼓励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同时,各地区也应完善辖区内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成本分担和转移支付机制,进一步深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除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外,还需合理引导部分灵活就业人群参加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等公共服务,聚焦其“急难愁盼”事项。应适当上移公共服务事项的支出责任,进一步推进“人地钱”挂钩政策,坚持“以人定地、钱随人走”的模式,专项安排与流动人口相适应的财政预算、建设用地指标和公共服务。鼓励各地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合理布局高质量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人才,提高各类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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