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金融为“双碳”目标助力
作者:陈果静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必须正视我国目前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加快转型金融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转型金融是一个新命题,目前定义尚未统一,一般指的是运用多样化金融工具对传统碳密集型经济活动或市场主体向低碳和零碳排放转型提供金融支持的行为。相比之下,绿色金融重点支持清洁能源等零碳或低碳的经济活动,转型金融则聚焦于为支持适应重大环境改善和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推动高排放高污染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项目和活动提供的金融服务,是绿色金融的延伸及补充。
当前,运用转型金融支持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日益重要。传统高碳行业作为碳减排任务较重、减排潜力较大的领域,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升级、能源使用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规模极大。然而,现有的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以各类绿色目录为准,不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污降碳的项目难以被纳入其中。更有部分金融机构谈“煤”色变,或是对于经济活动中的转型活动以及高碳或“棕色”活动无法明确识别,导致金融机构“不敢”或“不愿”为转型活动提供金融服务。这显然不利于加快引导对传统落后产能的“减量替代”,逐步实现能源结构转型。因此,需要一个更具灵活性、针对性、适应性的金融支持工具,来全面推动各行业平稳有序、可持续转型。
转型金融在“绿色”企业、项目之外更加关注高排放的“棕色”产业的融资需求。一方面,转型金融可以支持传统行业碳减排的融资需求,防范传统行业因预期调整而诱发的短期风险,实现产业结构平稳顺利转型。另一方面,转型金融更加契合转型项目的特点和融资需求,使转型项目的需求和资金流速、流量相匹配,实现可持续发展。
国际上对转型金融的发展正逐步形成共识。今年2月份,二十国集团(G20)财长与央行行长会议指出,发展转型金融可以支持有序绿色转型,同时扩大可持续金融市场,便利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获得绿色融资、降低绿色融资成本。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把建立转型金融框架作为最重要的议程之一。近年来,我国在转型金融方面也进行了探索。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2021年4月推出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即属于转型金融范畴的重要创新产品之一。中国人民银行也明确,要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继续深化转型金融研究,实现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序有效衔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
我国发展转型金融仍需标准先行。借鉴推广绿色金融的经验和成熟做法,我国应加快明确转型金融的定义,建立健全转型金融标准、碳核算体系、环境信息披露等基础性制度安排,尽快编制转型金融相关标准。同时,还应尽快明确激励约束机制安排,完善促进低碳转型的金融市场工具,综合利用信贷、债券、股权投资、信托等多元工具为转型活动提供金融支持。通过这些措施向市场传递清晰的信号,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我国产业转型实际进行金融创新,形成敢贷愿贷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金融力量。(陈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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