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
前不久,山西运城读者何女士在整理家庭药箱时发现不少药品已经过期,“有的是常备药,有的是生病时没吃完的药。”许多人像何女士一样会在家里存些药品,以备不时之需,但药品存着存着就过期了。
“之前看到有垃圾分类提示,说过期药属于有害垃圾。像废旧电池这些还可以送到回收点,但过期药品好像也没有专门的回收渠道,一般也就当做普通垃圾扔掉了,不知道对环境有没有危害?”浙江绍兴市读者宋女士说。
还有一些读者认为药品不像食品,所谓过期只是药效降低,并不是不能用,因此舍不得丢弃。
据北京大学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教授王岳介绍,药品的有效期往往是通过大量实验确定的,超过时限后,药品的内在结构、组成和临床药效都会发生变化,不仅药效会降低,而且还会发生杂质含量升高或种类增加等情况,容易导致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严重时可能发生休克。一些过期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还有可能造成耐药问题。因此,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禁止销售、使用。
过期药品不宜继续服用,也不要随手丢弃。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显示:废药物、药品属于危险废物,包括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医患沟通办副主任翟高峰指出,随意处置过期药品可能会污染水源、土壤等,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但是,一些过期药品经过加工后,可以成为其他工业生产的原料加以利用,应尽量予以回收利用。他建议,可以通过激励措施普及药品回收知识、提高回收率。“比如发放一些小礼品、抵扣券等,或者开展折价优惠、以旧换新等活动,激发公众参与药品回收的积极性。”翟高峰说,相关部门还可以对定点回收机构采取奖励、补贴等激励措施。
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地方开展了药品回收工作,并形成了长效机制。近年来,甘肃省针对过期药品回收开展了很多探索。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自2018年起连续多年组织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指定联办的上百家药店为回收点,市民送来过期药品即可获得小礼品。截至目前,白银市已有142个过期药品回收点,集中无害化销毁居民家庭过期药品2000余公斤。
除联合药店定点回收,还有地方利用互联网打通过期药品回收的“最后一公里”。在上海,居民可以通过“上海药店”APP找到附近的药品回收点预约回收。一些电商平台也与制药企业合办回收活动,提供上门回收服务。
天津市目前也在进行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天津市读者李津近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说自己收集了一些过期药品,查询回收点时发现天津各区回收网点分布不平衡,“有的地区人口密度大,回收点却不多,找一个回收点要走好远”。她建议,可根据人口密度科学设计回收网点的位置。同时,为了避免不法分子把过期药品“改头换面”再出售,“能否建设一个智能查询系统,像查询物流信息一样,通过扫码就能追踪过期药品的流向?”李津说。
王岳表示,建立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固然重要,但也要注意从源头上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一方面,有关部门、药店等应当提醒老百姓根据需要理性购买药品,不要过度储备;另一方面,也要尽快推动药品包装改革,鼓励制药企业区别包装药品。”王岳说,“住院药品可以提倡大包装,但门诊药品则要小包装,医生开的药品定量装在小纸袋、小塑料瓶里交给患者,减少药品浪费。改变药品的包装可以让医疗机构和药店精确定量药品使用量,从而减少群众剩药存药,尽量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
(记者 孙立极 张健参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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