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协同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作者:常庆欣(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必须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坚持系统协同、稳妥推进,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基础支撑。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世界发展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已经迈入新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的要素条件发生深刻变化,全面深化改革也面临新的任务,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在带来发展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挑战。加快建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打通制约国内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和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有利于在新发展阶段、在世界新的动荡变革期抓住有利发展机遇,应对前进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地区内部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畅通全国范围的大经济循环系统;在相关制度、体系与监管执法等方面,要用“全国标准”替代“地区标准”,在全国范围实行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制度、社会信用制度;等等。可见,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简单的全国范围交易场所,而是一个包含各类生产要素和商品,涵盖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领域的有机统一的复杂循环系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不是区域市场的简单联通,而是一个动态过程,要通过建立健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大循环系统,来消除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更好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实现以全国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在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市场稳定、经济安全。一是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辩证统一。既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对全国统一大市场进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和战略规划,更好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积极性;又要聚焦难点堵点问题进行重点突破,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二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现系统协同、稳妥推进。“稳”是大局和主基调。要在动态发展的过程中扎实推进,不断在关键领域取得进展和突破,特别是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三是坚持破立并举。在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同时,及时出台相应的适用全国范围的新规章制度,使新旧制度无缝衔接。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市场监管,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在打破资源要素流通壁垒的同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良好市场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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