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保护法草案三审稿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刘诗平、黄垚)27日,黄河保护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明确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精打细算,黄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草案三审稿提出,鼓励、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有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黄河流域以及黄河流经省、自治区其他黄河供水区相关县级行政区域的用水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强制性用水定额。加强农业节水设施建设。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提高公众节水意识,营造良好节水氛围。
在健全取水许可制度方面,草案三审稿规定,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审批有关取水申请时,应当研究取水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指定河段和限额标准适时调整。
草案三审稿同时强调,科学论证跨流域调水和重大水源工程。
此外,在加强防洪体系建设方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统筹黄河干支流防洪体系建设,加强流域及流域间防洪体系协同,推进黄河上中下游防汛抗旱、防凌联动。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黄河流域泥沙综合利用研究。
在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草案三审稿还提出,加强对黄河水源涵养区的保护,明确国家加强白于山、陇中等重点预防区、治理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地表水取用水总量应当符合生态水位的管控指标要求;对水土保持强制性约束控制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等。
在加强黄河流域环境污染治理方面,草案三审稿还规定,国家加强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等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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