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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到底“香不香”?税收优惠仍有提升空间

发布时间:2022-11-09 09:55:00来源: 解放日报

  本报记者 周程祎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这意味着各方关注已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进入实质性推动落地阶段。

  相比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增加了哪些新内容?个人养老金到底“香不香”?

  在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就是个人养老金。目前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47亿人,第二支柱覆盖约7200万人,而第三支柱一直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推动第三支柱规范发展、壮大养老金规模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变得愈发重要。

  “对个人来说,基本养老保险可能难以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只能起到保基本的作用。这时个人养老金就可以作为补充,让参加人到退休时能多一份保障。”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封进分析。

  满足不同群体投资需求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炉”。与意见相比,近期出台的实施办法有哪些新内容?

  封进指出,实施办法没有新增原则性的内容,主要是对意见的明确和细化,强化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操作性。比如第十一条明确参加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办理变更时,应向原商业银行提出,经信息平台确认后,在新商业银行开立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如何运营管理,以及个人怎么样用账户里的钱进行投资,都更加明确了。”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万元。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用来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

  与一般的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有什么特点?据介绍,个人养老金产品具有多样性,有利于满足不同群体的投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促使金融机构开发更好、更多的金融产品,参与到个人养老金制度中。与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几个方面属性。

  税收优惠仍有提升空间

  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金,个人养老金是自愿参加。如何调动个人参加积极性?封进指出,税收优惠和投资回报是关键。与购买普通银行理财或者基金、商业保险的另一个区别是,人们用个人养老金投资金融产品,可享受延期征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万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封进认为,目前我国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力度还有提升空间。按照规定,现在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万元。照此推算,一个月收入为2万元的参加人每年可以节税1200元,不算很多,“如果投资回报也不是很高的话,大家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其他储蓄方案”。

  她告诉记者,之所以限制缴纳金额,主要是为了避免高收入群体通过这一渠道避税,美国个人退休账户制度也设置了年缴纳金额的上限。相关部门表示,这一缴费上限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责编: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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