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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发布时间:2022-11-11 09:55:00来源: 学习时报

  作者:丘水林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作出具体部署,指明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路径。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起步较晚,涉及的制度技术条件和利益关系较为复杂,实践中还存在生态产品底数不清、价值核算不规范、价值实现渠道不顺畅、价值转化不充分等问题,需要加以认真研究探索,持续推进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自然资源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物质基础和空间载体,只有明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并做好生态产品信息普查,才能为生态产品进入市场创造条件。

  一方面,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明确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同时,理顺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矿权、海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利等所有权权能关系及其实现形式,厘清生态空间特别是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的面积、界址、位置、用途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边界。

  另一方面,开展自然资源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账户管理制度,依托自然资源调查和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分布和质量等级,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同时,利用网格化监测手段,对重要自然资源的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等信息进行统一监测评价,整合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优势资源,不断扩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范围。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定价制度。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生态产品总值(GEP)是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重要方法,针对目前GEP核算范围认识仍然不统一、业务化核算技术缺失等问题,应坚持“边应用、边完善”的原则,规范GEP核算制度体系,完善生态产品定价制度。

  一方面,建立统一规范的GEP核算理论框架和技术体系。以2022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出版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为指导,统一规范行政区域单元和特定地域单元GEP核算指标体系、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针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不同路径,探索构建基于行政区域单元GEP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

  另一方面,构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并存的生态产品定价制度。生态产品定价不能寄希望于GEP核算制度体系完全成熟后再去应用,而是要根据生态产品的经济属性并结合GEP核算结果实行分类定价管理,对于生物多样性、生态公益林、清新的空气等纯公共性生态产品的价格应由政府制定。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准公共性生态产品的价格应在政府指导下由市场决定,生态农产品、生态旅游产品等经营性生态产品的价格应由市场调节来决定。

  发挥数字技术的提质增效作用。数字技术具有放大、叠加、聚合、倍增、乘数作用,要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让数字技术成为驱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新引擎”。

  一是依靠数字技术完善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一方面,搭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的库、运、管综合性三维信息登记平台,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另一方面,构建多元数据自动化处理体系、自然资源时空数据库、成果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提高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数据的精准性和共享性。

  二是依靠数字技术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定价制度建设。利用数字技术建立整体联动、开放共享的生态产品价值数据库,计算可供交易和融资的GEP数据,推动GEP核算结果“进规划、进监测、进决策、进考核”。

  三是依靠数字技术优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一方面,加大数字技术在补偿区域瞄准、活动监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应用,建立多层次的数字化生态补偿平台。另一方面,以数字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改造与转型升级,提升生态产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数字化手段打造环境权益数字平台,为开展环境权益交易提供基础保障。

  积极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由于大多数生态产品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和动态不确定性,一般情况下通过市场实现其价值的难度较大,因此需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一是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鼓励各地根据自身财力和承受能力适当提高补偿标准,积极探索以增强内生发展能力为目标的补偿方式,加快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是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度融合的一体两面,实践中既要依靠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环境敏感型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也要依托自然资源禀赋推动旅游产业、健康产业、养生休闲产业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市场化交易需要在这几个方面持续推进完善。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统筹推进用能权确权与跨区域交易等工作,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管理,探索发展碳基金、碳债券、碳租赁等金融产品。(丘水林)

(责编: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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