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各地在行动
逐步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各地在行动
本报记者 彭训文
将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或列入民生实事、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发放生育津贴和育儿补贴、加强住房保障支持、完善托育保障政策……近段时间以来,各地陆续推进一系列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受到社会关注。
人口发展是“国之大者”,生育政策关系千家万户的和谐幸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受访专家认为,各地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符合人民群众期待,效果正逐渐显现。应继续统筹推进涵盖婚恋、生育、照料、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一揽子”政策,形成制度合力,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
探索多种形式补贴,减轻育儿家庭负担
“现在我们家每月能领到500元的育儿补贴,尿不湿基本不用自己掏钱了。”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华街道居民杨先生有两个孩子,第二个孩子今年1岁半。他介绍说,二孩每个月需要尿不湿约455元、奶粉315元、玩具衣物等支出约250元,每月共计花费约1000多元,补贴可覆盖一半的育儿支出。
杨先生是全国较早一批申领到育儿补贴的人。从2021年起,攀枝花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为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发放育儿补贴金政策,每月每孩发放500元,直到孩子3岁。当地还制定实施《打造友好生育环境城市响亮名片八条措施》,构建起涵盖孕、娩、养、育、住的生育服务保障体系。
这些政策实施效果如何?据攀枝花市政府此前发布的消息,比较政策实施前一年的数据,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当地二孩出生增长5.58%,三孩出生增长168.4%。在国家政策鼓励、地方生育补贴和服务保障政策推动下,人们的生育积极性确有一定提高。杨先生说,政策出台后的一年多里,多名有意向生二孩的同事陆续怀孕、生娃。他同时坦承,近期没有生育三孩的意愿。
除了攀枝花,很多地方近来陆续出台政策,通过现金补贴等形式鼓励生育。今年1月,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就《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初步拟定按照差异化递进式对市民发放育儿补贴,一孩家庭累计可领7500元,二孩家庭累计可领1.1万元,三孩家庭累计可领1.9万元。山东省济南市今年1月印发的《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对本市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对其中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妇女每月加发200元育儿生活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
多个地方此前积极探索补贴形式,减轻多孩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如,吉林为育龄家庭提供最高20万元的婚育消费贷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江苏补贴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补贴50%,生育三孩的补贴80%。
“生育津贴、育儿补贴是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财政状况、人口状况等因素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杨舸认为,低收入群体对现金补贴政策更敏感,中高收入人群对国家实施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红包”更关注。这些措施形式多样,切实减轻了育儿家庭的经济负担,也意味着生育从家庭事务领域进入公共事务领域,释放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积极信号。
优化生育假期、住房、普惠托育等政策保障,将“带着温度落地”的好政策落细落实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2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近年来,中央不断优化生育政策,推出了一系列生育支持举措。为了将这些“带着温度落地”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大多数省份目前已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多个省份发布具体实施方案。
婴幼儿无人照料是影响生育的一个重要因素。海外经验表明,让社会机构承担婴幼儿一部分抚育责任,对提升生育率有明显正向作用。
早上8时30分,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内,31岁的陈女士停好车、抱着尚未满1岁的女儿来到一座写字楼里的抚育安托育中心。“多亏有了托育中心,我才能带着女儿来上班,下班了再来接。”陈女士说,她和丈夫都要上班,父母又不在身边,聘请育儿嫂开销大、还不放心,正在烦恼之际,同事推荐了这家托育中心。
作为南京目前为数不多的能提供与产假无缝对接的社会机构,这个托育中心能够接收6个月至3岁的婴幼儿,目前累计接收婴幼儿400多名。受惠于去年2月印发的《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利好,去年江苏新增普惠托育机构95家。
为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海南海口、云南等地近年来陆续出台相应鼓励措施,包括对普惠托育试点、示范机构奖补、保育人员培训等给予财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托儿所、幼儿园、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免征增值税等。
拥有足够假期,很多家庭在面临生育问题时更显从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多地目前已将女方产假延长到158天及以上,配偶陪产假(护理假)延长到15天左右。增设带薪育儿假成为各地普遍做法,子女3周岁前,一般给予夫妻双方每人每年5—20天假期。一些地方休假形式更灵活。如重庆市规定,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1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6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住房问题也是造成很多家庭“不敢生”的重要原因。江苏、福建、河北、黑龙江、吉林等地提出,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济南提出,对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未成年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给予最高60万元—100万元的额度。浙江杭州提出,三孩家庭可多购一套房,买新房优先摇号。
打好政策“组合拳”,让适龄人群“生得起”“养得好”
华南农业大学去年针对广州市18—50岁常住居民673份有效调查问卷结果显示,人们之所以生育,原因从高到低依次为:增加家庭乐趣、喜欢孩子、巩固夫妻感情、履行人生职责、政策支持等。有利于提升育龄人口生育意愿的因素从高到低依次为:工作和职业发展稳定、伴侣支持、家庭收入较好、健全社会福利和保障机制、生育激励政策等;而阻碍生育的因素从高到低依次为:儿童无人照料、经济负担重、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住房困难、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因素等。
相关调查显示,对孩子的喜爱,尤其是子女成长带来的愉悦,是人们生育行为的重要动因,而经济负担重、子女无人照料和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因素是制约生育的主要障碍。
“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是提升人们生育意愿的关键。”杨舸认为,应通过系统的、长远的、全面的生育友好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环境建设,增强公共政策、文化舆论对生育更广泛的包容性,让更多愿意生育的适龄人群“生得起”“养得好”。她建议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减轻育儿家庭负担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政策灵活性、科学性,比如直接补贴婴幼儿相关产品,通过完善机制切实保障员工生育假期权利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广州认为,各地在探索有效降低人们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的过程中,需要高度关注公共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在一些城市公共资源存量、增量配置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矛盾的背景下,应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做好科学评估,确保相关政策精准落实到位。他建议进一步加强更加系统、深入和前瞻性的科学研究,准确把握生育变化客观规律、阶段性特征和问题关键。
业内专家建议,打好政策“组合拳”,在生育支持和家庭发展方面持续用力,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税收、社保等政策适当向生育子女的家庭倾斜,探索完善由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共同参与的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和生育友好的政策支持体系,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激发生育潜能。
建设健康积极的婚恋观和婚育文化。婚恋咨询专家张勇军认为,人们“恐婚”“恐育”既有客观障碍又有主观原因。一方面要持续推进婚俗改革,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另一方面应加强青少年的生命教育、婚前教育和价值观教育,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倡导“修身齐家、孝老爱亲、适龄婚育、家庭和睦”的家庭发展理念;通过多渠道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教育培训等,帮助人们加强社会心理建设、完善健全人格,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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