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导盲犬的“通行障碍”,还需要做什么
作者:张尔冬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位盲人博主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自己带导盲犬前往海南三亚海旅免税城,被商场工作人员拦下的经历,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和讨论。随后,海南省残联回应称,将和三亚市残联工作人员沟通,并请他们了解事件相关情况。
导盲犬是视障人士生活的向导和伙伴。但视频中,工作人员一开始将博主的导盲犬叫作“宠物”,在博主进行纠正后又称其是一条“盲犬”,于理于情都有失妥当。早在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就提出:“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商场工作人员拿出“担心商场里顾客多、有小孩”的理由看似有道理,但实际上完全站不住脚。要知道,导盲犬性质与警犬、搜救犬相似,都属于工作犬。它们培训周期长、要求严,只要通过考核,其超高的安全性和专业度是毋庸置疑的。对此,海南省残联进行介入,了解事件具体情况并做出及时的反馈很有必要。
导盲犬在公共场合出行受阻,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2021年3月,上海视障居民刘阿姨因导盲犬室外定点排便问题被同小区居民多次投诉;同年9月,一位视障游客携带导盲犬入住广东珠海某酒店遭到拒绝,导致未能顺利完成旅程计划;2020年4月,山西太原交警“莉姐”扮演盲人体验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被司机拒载……而在媒体曝光之外,还有更多视障人士遭到过类似的困扰。
在网上热传的这段视频中,旁边的一些顾客围在博主身边、护着导盲犬进入商场,不少网友在评论区进行科普和声援,这些都说明社会环境正在变得更加包容和友善。近年来,各地方、各领域陆续出台更为细化的规则,也让导盲犬在公共场所的通行有了法律依托。但在现实中,仍然会有不少人将导盲犬与“宠物”画上等号并将它们拒之门外。因而,在具体操作上,通过进一步的知识普及来纠正认知偏误,促进公共观念转变仍有必要,尤其是要下渗到各个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以确保政策在执行层面能够落实。
另一方面,提高导盲犬普及率,以至于通过其他各种手段来保障盲人群体独立、顺利行走等问题,仍然需要得到重视。事实上,无障碍意识建设与视障人群“导盲权”的落实本就是一体两面的关系。按照国际导盲犬联盟的标准,一个国家有超过1%的视障者使用导盲犬时,才能称之为“导盲犬的普及”。但根据最新数据,我国盲人数量逾1700万,而导盲犬仅有200余只,使用率约为0.001%。这样严重失调的比例本身就隔绝了公众对导盲犬问题的接近和了解。而公众目光的聚焦,往往又是推动无障碍环境完善的重要力量。
2022年,新闻中的盲人博主曾接受媒体采访,当被问及“导盲犬给予你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时,她的回答是“自由”。要让视障群体更顺畅、更体面地进入社会生活,破除导盲犬的通行障碍是无法绕开的话题。为此,我们还有更多的工作可以做在前面,而不是让这些受困于黑暗的人必须要通过一次次维权和发声,才能得到自己本就应该享有的权利。(张尔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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